Saturday, December 21, 2019

援引他經,失其句讀


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他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他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有人把先知以賽亞的書交給他,他就打開,找到一處寫著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於是把書捲起來,交還執事,就坐下。會堂裡的人都定睛看他。耶穌對他們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眾人都稱讚他,並希奇他口中所出的恩言。。。
    ——《路加福音四章16-22節》

現代人對這段記載大概沒什麼感覺,畢竟大家都受過教育,讀幾個字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好吧,古代識字率低,但一個鄉村總也有一兩個看得懂聖經的人,不是麼?其實這倒未必有想像的簡單。歐洲中世紀普遍識字率也不高,但是主日崇拜還是要讀經,聖經又是拉丁文寫的,所以假若村裡的教堂有人造訪,牧師可能會先詢問訪客,是否能讀拉丁文,可否幫忙念一段經文。畢竟一般教堂只有一點殘缺的新約聖經,而牧師能看得懂的也只有少部分,剩下不懂的胡亂念一下,或者把自己背得滾瓜爛熟的段落背誦一遍,反正沒人懂拉丁文,儀式做個樣子就夠了。

耶穌當時狀況和這種有點類似,唯一差別是,雖然猶太地區共通用亞蘭文,以前的希伯來文大家還是聽得懂,只是看得懂的人比起希臘文或拉丁文又更少了。既然別人請他念,耶穌也不推辭;可是他直接翻開不常翻閱的經節,也沒怎麼吃力就讀了出來,這行動就算是普通管理會堂的人恐怕都難以辦到。大家原先並沒有寄望這週聚會有什麼特別,聽到這段聖經卻愣了,然後稱讚他,有一部分或許是因為他所讀的內容,但其實更多是出於這種能‘觀讀’的人實在不多,一個木匠的孩子居然有這種讀書水準,我們以前怎麼從來不知道?

哦,再加一個細節:當時的希伯來文還沒有標點符號,甚至一個字一個字之間都沒有空隙。對沒受過教育的人來說,這要怎麼認?

看看下面這張圖,左邊是希伯來文,中間是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右邊是拉丁文武加大譯本的同一段經節,這是做考古文獻的人從原版拷貝,並排對照的。可是右邊拉丁文版每個字之間還有空隙,句子停頓處還加一點(後來的句號偏下,早期的句號卻在文字正中間),希臘文版的就沒有,左邊的希伯來文更沒有(那些兩點三點的符號都是發音,而不是標點)。


這種寫法在中文或許不是大問題,畢竟中文每個字獨立,不太需要分割。可是印歐語系用的都是字母,一個字到哪裡結束,並不好認。用前面引到的以賽亞書,英文NIV版本為例,下面哪一種寫法方便讀?

THESPIRITOFTHELORDISONMEBECAUSEHEHASANOINTEDMETOPROCLAIMGOODNEWSTOTHEPOOR

The Spirit of the Lord is on me,
    because he has anointed me
    to proclaim good news to the poor.

就算第一種也可以讀懂,讀得卻要慢很多,畢竟單字分割錯了,恐怕連讀音都會出問題,意思更容易混淆。做希伯來文考古的人,往往要把原本文獻重抄在乾淨的紙上,再逐一分辨每個字斷在哪裡;紙上留的空白代表文獻破損的部分,而不是單字語句的停頓。有時因為翻譯有誤,後代還要猜測原文的意思究竟是‘五千人’還是‘五頭牛’。

既然現代人書看得多,尚且不易分析,耶穌那時代要隨便拿起舊約聖經來讀,還第一次就讀通,更是高難度了。有學識的人並不認為這種寫法是文化的缺陷,反而藉機輕視嘲笑讀不懂的平民。中國沒出現標點符號以前,也有類似的狀況。晉朝何休的《春秋公羊注疏序》記敘:“援引他經,失其句讀,以無為有,其可閔笑也,不可勝記也。”顯然文人相輕,上流士子往往以譏諷讀錯句子的人為樂,好鞏固自尊心,樹立自己高人一等的形象。

很奇怪的是,添加空白的句法,希臘早在西元前五世紀就有了,可是這僅限於民間使用,比方經商、記賬等等。話劇劇本也會用空白和標點,甚至大小寫字體,來指示演員聲音語調如何表達。其他標點符號也早就問世,包括逗號、冒號、句號,雖然起先只用在劇本語詞的停頓、呼吸換氣,卻讓讀的人一目了然,不至於讀得結結巴巴。(注:現代的問號和驚嘆號是十二世紀後才發明的,但不代表以前不存在同樣用途的記號。)

然而上流社會幾乎對這種‘發明’不屑一顧。到西元前四世紀,埃及亞歷山大城的圖書館館長亞里斯多芬(Aristophanes)面對整個書庫難以閱讀的文獻感到厭煩了,也大力提倡每個單字之間添加空白,每個句子添加逗號句號。可惜大學者的號召並沒有得到社會的普遍響應,反而是政客、律師、名流強調,要培養演說家的天賦,就不能讓書籍太容易讀。底下的知識階層也跟著附庸風雅,不顧原則只顧套關係,結果可以造福人類的改變居然胎死腹中。

曾有人調侃說:“見面不說實話的是做生意的,彼此看不起的是搞藝術的,相互吹捧的是當官的。”溢美之詞過於氾濫,無原則的歌功頌德比比皆是,而批評話卻是少之又少。

離譜的是,這種‘零空白’的典籍居然逐漸發展成為一種藝術(拉丁文稱Scriptio continua,見下圖),甚至到中世紀還有希臘文拉丁文沿用這種寫法。原本第二世紀的拉丁文典籍還有用點來分隔單字,到第四世紀居然也又消失了,換成書寫工整美觀卻讀不順暢的篇幅。
中世紀文獻是由神父們傳抄,往往把字體寫得很美觀,甚至開頭的大寫還繪畫得非常藝術,可是章節中的錯字也不斷抄錯下去,甚至寫得不知所云。用中文來做比方,草書書法藝術價值固然很高,但假若整個社會都用草書狂野寫作經史子集百家雜學,天下有多少人能看得懂,又有多少人能發現筆誤?
猶太人比起很多民族重視教育,識字率已經高很多,但為什麼他們會長時間重視‘口述傳承’,甚至強迫孩子從小把摩西五經倒背如流,有一部分也是因為文字沒有標點符號,實在很難唸。結果雖然訓練記憶,一代代下來卻也導致大家只重視摩西五經的權威,缺乏其他文獻流傳。要不是被擄到巴比倫才開始整理其他舊約經典,恐怕連剩下的文化都背不出來了。然而整理完舊約聖經,大家還是繼續只重視這些經典的背誦,結果宗教用希伯來文,平時講亞蘭文,開始出現文化脫節。再到希臘羅馬時代,要不是先有七十士譯本,後有基督教問世,使徒保羅開始用希臘文闡明教義,其他宗教界仍然固守希伯來文的死背傳統。猶太人滅國後,許多以色列人在歐洲、埃及、中東設立學院,用的已經是當地文字語言,儘管拉比還是強調希伯來文傳承的重要性,它卻早已出現斷層。近代歐美許多猶太人,還是只會背少部分摩西五經,平日生活僅用英文德文波蘭文。(俄國的猶太人用的是意第緒語言Yiddish,基本上是混合亞蘭話、斯拉夫語系條頓語系、和羅曼語系,卻用希伯來字母書寫的一種奇怪產物。至少它已經採用空白和標點符號,不再是以往難唸的經,用起來也沒有以前希伯來文困難。)今日猶太人復國後大力推行使用希伯來文,但這幾乎是不到一世紀的現象,主要還是聯合國在全世界標榜所有民族各有特長,不能斷送文化。當然,新的希伯來文也有了空白和標點;這種‘白話文運動’在全世界已經是時勢所趨。

拉丁文也一樣。羅馬時代強調的‘零空白’文體,到西羅馬帝國滅亡後已經沒有吸引力了。六世紀的基督教徒又重新拾起前代的單字空白和標點符號,只是他們不敢用在拉丁文上,而是開始把法蘭克民族日耳曼民族哥德民族的語言寫成通俗可讀的東西。這對於蠻族願意接受基督教有很直接的影響:畢竟再怎麼野蠻的酋長,也希望有人能將自己名列青史,更希望是可以粗略看得懂的字,免得自己不識一丁,被神父亂寫還沾沾自喜。長時間下來,歐洲的蠻族有自己的語言文字,民間廣用之後,拉丁文當然也斷層了,除了宗教人士和官方文獻,有誰願意讀?等到十世紀以後天主教內憂外患,影響力大減,才願意在拉丁文中加入空白和標點;但這時候歐洲世界已經不需要拉丁文了。

許多發明來自民間,知識分子卻棄若蔽席,甚或自詡為文化傳承人,假若不是自己人發明的東西,就視為下賤低俗,極力排擠刪除。《論語·里仁》說:“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人因為鄙視窮人,也不願被人看輕,所以把差的穿著飲食當作恥辱,連帶把普通人用的都視為不堪入目的文化。這是人類天性,不值得奇怪。可是愚者千慮必有一得,普通人的文化的確有很多鄙俗下流的成分,但是金子的總會發光,時間的篩選總會把值得的留下,倒也不需要‘文化警察’來全面否定。

更正確來說,知識分子的文化總是落後半步。當讀書人還在寫長篇漢賦時,民間已經流行五言七言詩了;當讀書人還在講究平仄對仗工整時,民間已經在唱菩薩蠻、相見歡;當讀書人還在自賞風花雪月時,民間已經在聽章回小說了。現代企管學行銷的,幾乎都強調要努力抓住群眾的喜好來廣告,不要自己覺得好的就一廂情願地推銷;無論新聞媒體音樂藝術,失民心則失天下,天下失則生計失。歐洲宮廷的假髮被廣用的洗髮精淘汰了,京劇戲曲連續劇塵封了,耗資昂貴的大型歌劇被便宜好創的流行歌掩埋了,現代餐廳已經不用稀奇珍饈為招牌,連活跳海鮮水箱都被急速冷凍冰箱取代了。創造,固然需要皇室或大型財團的贊助,但文化的改變似乎都是從價格開始,而最重視物有所值的一定是薪水階層的平民,而不是搞文化交流會的知識分子。

也因此每個時代的知識分子都要感嘆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古羅馬詩人賀拉斯(Horace)就發悶騷地說:“我們不如先祖,而我們子孫又比我們腐敗。”這種話從一個躋身權貴的宮廷文人出口,實在有點無病呻吟的味道,偏偏皇帝奧古斯都(Augustus)對他推崇之至。對知識分子而言,我不認同的文化改變就是社會的腐朽、文明的變質,小老百姓接觸的文化沒我多,自然也沒資格提出文化貢獻。換言之,我才有捍衛文化精神、推動文化進步的使命,我才是文明的主人。這種心態在政治宗教界也很普遍,而且知識分子僅僅彼此詬病,越是自封為正統的政客教宗,越會演出‘寧可錯殺一千,絕不放過一人’的黨派大清洗、宗教逼迫等事件。

耶穌面對當時猶太人的逼迫,曾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的。”套用耶穌的話,文化是為人創的;人不是為文化造的。

Sunday, August 18, 2019

『神成就了何等的事啊!』



1844年五月24日,美國最高法院為了示範一項新科技,在臨時搭建的臺座打出了舊約民數記中一句話的21個字: "what hath god wrought!"(神成就了何等的事啊!)大約一秒之後,40英哩外的巴爾的摩收到了訊息,並記錄在紙條上。從那時開始,整個世界徹底改變了。

電報其實早在1837年就被發明了,但它的問世,可說是劃時代的改變。儘管這時代距離我們太遙遠,我們熟悉的許多東西卻都在十九世紀誕生,人類文明比起之前簡直日新月異。當然,這時代並不是美國領先,畢竟科技發展不能沒有足夠的經濟基礎,而十九世紀初的美國,其實連工業都剛起步而已。那時的紐約紡織廠還在做英國的廉價代工,和後來中國紡織商做歐美代工差不多。相比之下,歐洲已經有科技基礎和人才的國家,科技問世自然比較多:意大利有1800年的電池,德國有1804年的嗎啡麻醉止痛藥,英國有1814年的蒸汽火車,法國有1829的縫紉機,比較晚的比如奧地利1846年出現消毒藥水,瑞典1867年出現炸藥,科技發展上大概與美國差不多。十九世紀上半美國改良過其他國家發明的東西,卻還沒有獨創性;但自從發明電報以後,居然有一連串科技都出自這個工業還在逐漸上軌道的國家:電梯是1852年發明,加特林機關槍1861年,打字機1867年,電話1876年,電燈1879年,照相機1888年。昔日的便宜勞工已經逐步進化為敢於嘗試的創業家。

美國歷史通常稱十九世紀上半為‘傑克森時代’,但傑克森總統本人除了反對建立央行強制喬遷印第安人造成許多瘟疫死亡,還有大力把佛羅里達州併入美國之外,似乎沒有任何工商教育方面建樹的政績(注:今日佛羅里達最大城市Jacksonville就是以傑克森命名,二十塊錢美金鈔票上也印著他的肖像)。傑克森時代其實是一種美國人破而後立的精神,若要定義這個新世界幾百萬人,可以說大家分散各地,在每個家庭小工廠中不斷搞出新奇的產物。每天幾乎都有奇怪的東西上市:補衣服的工具、保護帽子的材料、改善房屋暖爐的設備、新廚具、新洗潔用品。比起傑克森而言,電報的發明者摩斯(Samuel Morse)應該更具代表性,畢竟電報成了整個十九世紀最突破、最革命、最劃時代的發明,連鐵路都沒有它影響力大。

怎麼說?鐵路的好處,凡是參觀的人都看得出來;電報的影響,卻不是第一眼就知道的。

通訊的需求自古就有,但旗幟鐘樓的有效範圍太低,而烽火狼煙的報訊用途不廣,因為費用昂貴,內容有限,又不能有其他通訊同步進行。寫信、印刷和報紙的傳訊當然不限內容,可是速度終歸受限於馬車輪船鐵路的運輸,再快再貴的交通也無法把一份訊息一天之內從紐約傳到首府。然而電報卻做到了‘天涯若比鄰’的奇蹟。而一旦市場需求增加,纜線延伸到新地區,電報站林立之後又會相互競爭降低費用,而許多發明家還會創造更先進的產品——後來的貝爾的電話問世,就以‘有聲電報’開始廣告;再後來馬可尼發明無線電電報,從此通訊普及戰場、輪船、高山沙漠蠻瘴之地、最後幾乎家家戶戶都用收音機

當然,十九世紀掌握通訊的政府官僚主要是郵局。美國一開國就有聯邦法律承諾信件傳遞,連再小的村莊都會設置郵局,所以那時郵局聘人比其他政府機關加起來還多,郵局在政府的權勢也最大。假若當時有政府工會,大概總統議員們都要盡力去討好郵局。而1830年代美國已經有許多人提倡解放奴隸,還組織社群大力投書美國南方,有的挑釁地主與黑奴間的關係,有的申訴人類生而自由的道德理念。信寄多了,平均郵費也變便宜了,飛向南部的宣傳單幾乎多如候鳥,南部社會無疑面臨改革的壓力。為了這問題,有很多南方人強行掃蕩郵局信件,集中焚燒,甚至南方的議員們要求郵局監控郵件,杜絕任何會引發社會動亂的文件。說穿了就是想把郵局當自己的槍來使喚。1835年南卡羅萊納州有暴徒闖進最大郵局焚燒解放郵件,當時的聯邦郵政總長居然不聞不問,傑克森總統算是默認可以不公平對待信件。那年國會通過了最可恥的‘閉嘴規則’,也讓北部議員們不能為解放組織的人說情。這等於是要全面扼殺解放黑奴的社會運動。解放組織可不願意就此認輸;他們自己創設了一家新的郵遞公司,短時間內甚至經營得有聲有色,然而最後還是被政府強制關閉。

不過這段期間因為郵政競爭,郵費幾乎和英國一樣便宜。英國當時人口比美國多,又不像美國地廣人稀,傳送郵件的成本自然比較低;美國居然也達到英國的一封信兩分錢的郵費,簡直是賠錢都要送件的競爭市場了。也因為這樣,報紙和雜誌的通行量大幅增加,本來無法訂閱周刊的人,現在也能享受。從1832年到1836年,單單是紐約市的每日報紙流通量就由一萬八千份狂飆到六萬份,甚至遠自芝加哥亞特蘭大的早報,也能隔幾天後出現在紐約書店。英國人喜歡讀書,美國人卻喜歡讀報紙,甚至是那時全世界報紙讀最多的人。儘管大部分這些‘一分幣’報紙流通量不超過四千份,它們所造就的新聞市場卻導致大都會小鄉鎮,事無鉅細,皆有刊登。

而這市場也改變了以往的報社。最早的報紙要麼是中央政府補貼,要麼是靠大量廣告賣錢。但全世界的資訊傳遞量增加後,新聞業立刻變成炙手可熱的競爭市場。美國報業有句話說:“會流血就會領先銷量。”傑克森時代其實是除了美國南北戰爭以外,最動亂的時期,單是1830到1850年就有一千兩百起民眾暴動事件,肇事原因大小不一。1831年維吉尼亞有個黑奴自稱神啟示他打倒白人地主,共殺了六十多人,最後他與一百多信徒皆被處死。1837年紐約工人因為薪資太低,飢餓到集體暴動去搶商店的麵粉,為時僅一天,卻讓紐約市所有商家人心惶惶,市政府急徵兩百個警察。當年的紐約凡人報,除了各種商品、店鋪新開張、吉屋出租、徵人廣告,還有德州與墨西哥遠在天邊的戰爭之外,人民最關心的還是身邊有什麼大小瑣事發生;凡有火災、搶劫、兇殺、暴動等重大事件,那幾天的報紙一定全國暢銷。(注:德州1836年從墨西哥獨立,但墨西哥不承認,雙方不停開火到1946年,最後德州加入美國聯邦。)

當然也有一些團體不為金錢做出版活動。十九世紀美國出現的宗教團體特別多,其中怪力亂神、走火入魔、後來被指為異端排擠的也不少(1849年居然有個教派把電報當神來膜拜,實在匪夷所思)。比方摩門教今日無人不知,但當年類似的教派簡直浩如煙海,大多數都會擇地建村發展。不管有沒有被打壓,宗教團體多半不希望被世俗的報紙污染,所以自己出版報紙是常有的事。

然而真正的改變還未到來。1843年美國國會正在考慮摩斯的提議,最後撥款三萬美金(換算將近是2019年的一百萬美金),試建一個電磁波傳訊站。摩斯本人並不是科技出身,他之前教過藝術,也曾是失敗的畫家;不過他最早設計的電碼,居然到二十一世紀還廣為人知,應用數學和電子學的信息理論都會提到摩斯電碼,倒也證明他並非泛泛之輩。

1843年設的第一條電報線,很可惜失敗了,因為電線埋在地下,絕緣效果太差(最早的塑膠1862年才發明,而電線常用的PVC塑膠還要到1872年問世)。摩斯與他的合夥人不死心,第二次是用木樁電線桿架設電報線,這次還沒建完,國會就等不及要實驗。於是在摩斯完成實驗後,巴爾的摩立刻傳回當天報紙大標題:某某人榮獲政黨提名成為總統參選人。一小時十五分鐘後巴爾的摩的報紙也經由馬車送到首府,標題和內容竟與電報一字不差。這實驗結果雖然令人驚嘆,但大家更看好的是:連還沒完工的電報線都這麼厲害,哪個城市不想趕快動手建傳訊站?幾週內立刻有大量投資客湧入巴爾的摩,要觀摩學習、簽約合作。或許市長也有心誇耀‘政績’,還刻意讓旗下的報紙,將電報的技術詳細公佈,包括如何用變流設備驅動紙條記錄,如何解碼等等。很快市面上也出現小冊,教人如何選擇新的電碼,免得紐約到費城的商業訊息全被競爭對手讀了,還可以每天挑不同的電碼使用,甚至每十個字就換碼,保證安全可靠。

儘管如此,誰設電報,誰就擁有開放訊息大門的鑰匙,亦即大權在握,所以很多報紙還是呼籲電報科技應該由國家管制,以免造成社會混亂、國家動盪。巴爾的摩的愛國者報說,政府有‘孕育新科技的使命’,紐約的傳令報說,政府應該全額贊助摩斯電報的全國建設,背後意思其實就是認為政府應該掌管所有電報傳遞。國會本身也持同樣態度,希望電報建設可以讓中央集權更堅固。但是大家表面上都說是為了商業利益、政府有效率、促進州與州之間的合作等等。

不過反對的聲音也不小;尤其很多北方人對郵政的‘獨裁’親身體驗過,也因此他們警告,這麼重要的科技假若被有權有勢的人壟斷,等於是掌控資訊流通,間接主宰民眾。摩斯還在建第一條電報線時,輿論就已經紛紛謠傳紐約賄賂政府,最先得到批准,在秘密建電報線連通費城,讓最富有的人提前股票交易。費城的羚羊報更大肆責備,證券交易不是應該公開買賣麼?倘若只有大戶有秘密保障,電報不就是助紂為虐了?這並不是捕風捉影;最早的電報1837年發明,而紐約和費城之間確實1840年就有人投資建設實驗站,這甚至稱不上是新聞,只是尚未成功,輿論譴責也不熱烈。現在真的有電報成功了,大家豈會坐視不管?當然,已經出生的科技不能裝回蛋殼裡,那只有讓大家都有權利自己建設電報才公平了。

面對這些‘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的憤怒,傑克森總統畢竟要讓步。只是新科技的發展,根本不是當時傑克森總統預料得到的。或者說,就算他預料得到,也無力阻攔。

當然,對南部黑奴州而言,假若電報可以私營,就會打破之前郵政焚燒解放郵件的監控,而原本在聯邦政府話語權最大的郵局,也突然失勢了。既然南方不能叫聯邦政府幫自己的忙,那只能自己更變本加厲地立法限制州內的學術界、社交生活、地主們的活動,以求保障奴隸制度。南部世家甚至集結盟友,讓南方幾州的電報全部州立;沒有州政府許可,連電線都不准私牽。那時紐奧良的共和報甚至危言聳聽地說,假若州政府不管制電報,紐約的大企業一定會壟斷市場,然後對電報收高價,謔詐南方老百姓的血汗錢。他們打著‘禁止壟斷’的口號,做的卻完全是壟斷的行為;一方面說政府才能做到絕對公平,不受金融公司轄制,一方面卻讓自己人靠關係靠紅包發牌照,無形中壓制中小企業的成長,使南方經濟競爭遠不如北方,連帶南方的貨品都比北方昂貴。

可是限制得越多,民眾也越反感。物價差距本來就是小老百姓最敏感的事,其他比如新聞傳播速度別人慢,凡事全靠馬車鐵路傳遞,不合乎標準的報紙全被列為違禁品(標準當然是南方政客的狗腿們定的),也使大批知識份子不滿。一般人沒錢上大學,所以當時學院都是教貴冑子弟;南方一旦開始針對學術界,許多有能力的地主嘴上不說,卻開始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北方就學,這也導致北方出現許多名校。雖然‘常春藤’之名要到1930年代才有,但這些傳統的宗教學校卻在十九世紀初突變為一流大學,與南部壓制學術不無關係。此消彼長,時間久了可以不受影響麼?

很諷刺地,支持黑奴制度的南方人想要保有白人至上的體系,最後卻連白人的言論自由、經濟自由、政治自由、集會自由等等全都拋棄了。

其實假若當時傑克森總統立刻強制電報國有,很可能美國的科技時代不會那麼快來臨,甚至黑奴時代會延續更久。只是國會討論了老半天,卻也說不出電報對國家有什麼實質利益,非要投資國營不可,所以最後還是放任民營。

當時還有另一個社會變動,大約是1830年代紐約年輕人發起的,包括哈德遜畫派名家科爾杜蘭、詩人懷特曼、《紅字》作者霍桑、《白鯨記》作者梅維爾,還有不少報社編輯人物都名列其中。他們算是民主黨的分支,卻又因為偏激主張工人權利、廢除奴隸、郵政民營,而與民主黨劃清界限,甚至幾次聚眾挑戰民主黨紐約總部。身為年輕人,他們對國家社會仍抱有浪漫與熱忱,也相信自由至上的信條,結果過度天真地相信政客的謊言。而身為年輕人,他們也最懂得利用新科技,所以電報一問世,幾乎同時有無數年輕人用電報發揮文采,支持某某政客,鼓吹美好的未來,抨擊迂腐的思想。這幾乎與二十世紀中國的報社影響輿論,今日年輕人利用臉書推特左右政見沒兩樣。

問題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1844年懷特曼與當時幾千年輕人,幾乎是親手把美國第十一任總統波爾克推上寶座,結果總統一上台就拋棄年輕人,轉而討好保守派,甚至不惜為南方地主發兵打墨西哥。懷特曼等人全傻了,他們想再次利用電報和輿論的力量打壓總統,但是很快地一個個被報社解僱。新聞業者這時也學到經營的新花招,就是不斷尋找未經世事、滿腹理想的年輕人,繼續為後來的墨西哥戰爭、南北戰爭做傳銷。更重要的是,既然有電報,就不需要有那麼多獨立報社;幾年之內報紙業被大戶併吞,一小群‘名筆’就可以譁眾取寵,主宰政壇社論。表面上他們是如魚得水地抒發自己的激昂政見,背地裡他們根本只能揣測報社主辦人的意思去寫,一旦寫的不合格恐怕就會被封殺;高知名度的工作,代價卻是沒有工作保障,這也是一種悲哀。

相反地,那時也有學者消極地預測,一旦整個橫跨美國的報社成為主辦人的‘一言堂’,社會固然思想和諧了,卻也變得單調了。新的年輕筆者不斷地頌揚電報的偉大,甚至相信有朝一日美國和英國文化會融成一體,世界再也不會有文化代溝。事實與他們的預期恰好相反;1860年林肯獲選總統,接下來四年南北戰爭,正代表世界之大,各個地區很難同化。新科技的問世,或許會改善許多民生不便,或許會將潛伏的問題抬出水面,但科技本身並不會改變人的本質,就如電報並不能讓天下人想法一致。正確地說,大家為了不希望與別人雷同,反而努力標榜自己的特色,每個地方更積極發展自己的賣點。學術界更是沒有新發展就不值得出版,沒有新想法就不值得招聘。雖然標新立異不一定好,但是一萬個點子裡總會有幾個值得的。這是人所追求的自由,連政府、報社、金融、科技都無法控制。

或許也可以說,傑克森時代最大的缺點,就是認為獨立革命時代所追求的‘人生而自由’已經不需要了,政府可以更妥善地為大家決定安排最完善的社會。結果聯邦寧可焚燒郵件,州政府寧可限制電報,新聞業寧可對民眾洗腦,也不願意承認自己無知。一個嚮往地方獨立自治的年輕共和國,差點淪落為典型的‘興衰敗亡’史。要不是南北內戰迫使思想撞擊,讓固執的人去接受不同理念的人存在,說不定美國早就重蹈歐洲許多帝國的後塵。

今日電報已經被更新的科技取代了,但是大家對社交網站是否影響整個社會,依然有些質疑,有些謹慎,有些恐懼。世界不斷改變,南方的棉花田沒有了黑奴,橫貫鐵路連通了舊金山,兩次大戰來了又走了,經濟瘋狂了又蕭條了,收音機被電視取代,電視又被網路佔走影響力,電話更演變成‘一機在手,天下我有’的日用品。但是不論如何改變,人類未來還是必然經歷社會動盪,必然有墨守成規的人怕自己的世界會毀滅,因而想扼殺科技掌控社會,而最後世界也必然沿著新路線存活下去。

人世有代謝,往來成古今。
        ——唐·孟浩然

Monday, April 15, 2019

連教皇都無法壟斷的市場


(圖:荷蘭的羊毛紡織業,1595年

齊桓公好服紫,一國盡服紫。當是時也,五素不得一紫。桓公患之。。。” ——《韓非子

先看看我們身上穿的衣服。顏色對現代紡織技術根本不困難,所以我們大概無法想像紫色衣服會特別昂貴。其實在自然界中紫色顏料並不罕見,只不過植物的花青素會氧化失色,能維持長久不變色的礦石,許多都對人體有害。陶瓷的藍紫色藥,主要成分是石英氧化鋁;這些在春秋時代還沒有大量開採的技術。西方古代用的藍色是矽酸鈣銅,又稱埃及藍;紫色是一種骨螺貝殼做的染料,又稱推羅紫;兩者顧名思義就是埃及和腓尼基人獨占的市場。所以為什麼紫色衣服會成為奢侈品,甚至威脅經濟?材料珍稀,市場自然就容易壟斷。

不過染料只是一小部分,紡織還牽扯一種重要材料:礬石(或寫為矾石)。礬石是硫酸鋁鉀鹽,常見的明礬就是礬石的一種。現代需求主要是煉鋁(英文的鋁Aluminum就是由礬石Alum而來)、淨水、除臭、止血、皮革加工等。但在古代礬石最重要的用途卻是紡織,是讓染料與布料纖維‘咬合’的必須成分,不然一件衣服洗一次顏色就‘紅塵逝水’,還有人要買麼?

問題是,礬石礦幾乎都出自火山沉積地區,產地有限。中國最大的產地是浙江溫州一帶,佔全中國儲量80%,也難怪江南絲綢業自古興盛,畢竟近水樓台先得月。至於西方,意大利維蘇威火山是今日最大產區之一,但很奇怪,一直到歐洲中世紀都還沒有人知道它的存在。那時最大的礬石產地卻是土耳其的安納托利亞高原。

當然,可以用作咬合劑的並非只有礬石,可是對於毛料大部分效果都不好,偏偏歐洲氣候不適合棉花種植,連亞麻都只有希臘和東歐能生產,所以有很長的歷史歐洲幾乎全靠羊毛紡織。這就使得礬石的經濟價值更穩若泰山。十五世紀意大利有冶金學家曾寫:“礬石對毛料業,猶如麵包對人類一般重要。”

這句話雖然就事論事,但背後也隱藏了一份無奈。因為1453年君士坦丁堡被土耳其佔領,東羅馬帝國滅亡,不只是對歐洲宗教蒙羞、軍事上倍增威脅,更重要的是土耳其的原材料更難獲得。當時礬石礦從土耳其礦坑中挖出來,會直接燒,然後重複加水,直到變成濃稠液狀,可以去除雜質,重新結晶成為可外銷的礬石。作為貿易首都,君士坦丁堡的商人對提純的礬石有相當的要求,但他們終歸有辦法確保品質,不會轉售糟粕給業者,而紡織業也能順利每年購買礬石,不至於承受材料價波動而倒閉。但是東羅馬帝國滅亡後,原本進貨渠道一下子斷了,市面上礬石頓時售罄。土耳其霸占市場,自然大幅漲價,還連年調價;買了等於間接作為土耳其軍事侵略的資金,不買的話自己又要喝西北風。

就在這段時間,一個叫卡斯特羅(Giovanni de Castro)的意大利人在羅馬附近的托法山脈發現一些白色礦物。或許是意外發現,或許他對火山地質已有相當的知識,但不可否認的是,卡斯特羅家族的人脈夠嗆——他自己的義父就是當時教皇庇護二世(Pius II)。卡斯特羅發現這些白色礦物後,很快就找人鑑定,然後火速寫信給自己的教皇義父說:“我今天獻給您一個可以碾壓土耳其的勝利。他們的礬石每年從基督徒手中奪走三十萬金幣,而我已經在羅馬附近七座山上發現足夠七個世界用的礬石產量。一旦開採,您可以提供全歐洲的需求,更可以把礦石的獲利從土耳其人手裡搶回來,成為我們戰爭的動力。”

托法山脈的礬石發現,幾乎奇蹟似地救了天主教一命。它的品質不但比土耳其的礦石高,提煉的雜質少,更重要的是這附近完全是教皇的天下,不需要低聲下氣地巴結什麼國王貴族世家,可以全權開採冶煉外銷。庇護二世立刻批准,然後大刀闊斧地把所有礬石的獲利都轉為對土耳其的聖戰經費。稱它是聖戰經費,意思就是不准歐洲再買土耳其的礬石,否則就是資敵叛教。這是天主教對礬石市場壟斷掌控的第一步。

短期內教廷嚐到高價礬石的甜頭,就開始千方百計要壟斷市場,接下來便是公然用教會名義來幫自己賺錢,還要擺一副道貌儼然的假象。這種‘當婊子立牌坊’的行徑實在讓人詬病,不過天主教勢力不小,礬石又掌控在他手中,誰敢說話?

只是這並非絕對掌控。雖然明面上大家不敢買土耳其礬石,黑市上照樣會交易。1464年教皇庇護二世病逝,保羅二世(Paul II)繼任為教皇。他上任後立刻頒布,任何被發現走私土耳其礬石的,會從教會除名,財產充公。那時礬石市場最大的中間商是佛羅倫斯共和國美第奇銀行,分行遍布全歐洲,背後還是歐洲首富的美第奇家族。教皇的這政策,倒有點打壓美第奇家族的味道,所謂‘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酣睡?’但是政策一旦實施起來,美第奇銀行不得不抬價,靠近羅馬的紡織廠還能去送禮官說,殺價商量,意大利以外的紡織業可就難熬了。尤其英國和弗蘭德斯(今日比利時北部)當時的紡織工業已經發展到相當的規模,競爭多到薄利多銷,怎麼可能花錢買昂貴的礬石?所以業者就算背負除名抄家的危險,也仍然繼續向土耳其購買礬石。

教皇眼看硬手段無效,又採取軟式外交。保羅二世差人到英國和弗蘭德斯地區,與兩地國王談判,願意承諾礬石的利潤與國王分贓,只要拒買非教廷出品的礬石,並交出犯人給教廷查懲就行。英國的愛德華四世(Edward IV)根本不甩教皇的這點利誘。紡織業一直是英國國庫的命脈,業者也一直都憎惡教皇的勢力,大老遠伸到英國土地上。愛德華可沒笨到要出賣國家產業,遭人民唾棄。

倒是弗蘭德斯的查理公爵(又稱大膽查理,Karel de Stoute)比較好講話,當即同意教皇的分紅條件,查禁所有經過意大利和西班牙其他貿易商進口的土耳其礬石。可是一開始查禁,弗蘭德斯的紡織業大怒,認為公爵串通外人對付本地產業,還在省城焚燒羊毛,鬧事鬧得讓查理公爵趕快撤回成令,甚至公然反抗教皇,承認只要是從基督教徒手中買賣的所有礬石都不犯法。(注:稱他大膽查理,其實是諷刺他優柔寡斷,朝令夕改。他後來出兵瑞士,被自己僱傭兵出賣而戰死。)

面對紡織業軟硬不吃,羅馬教廷居然還不切實際地希望用別的辦法打壓市場,賣天價礬石,更希望不引起顧客反感。好吧,你死要錢,其他人也可以來搶錢,既然羅馬附近能找到礬石,難道別處找不到?意大利半島上多的是死火山,誰說只有教皇能獨享市場厚利?

皇天不負苦心人,在眾多創業者挖掘下,終於發現那不勒斯附近,也就是古代維蘇威火山的超大礬石礦區。別的零星地方,礦產沒有維蘇威火山豐富,但加起來也很可觀。換言之,教廷為了打壓土耳其礬石,反而製造了更多基督教區的競爭對手。

1470年面對市場競爭,教皇終於與那不勒斯國王簽定合約,全歐洲只准賣這兩地的‘官鹽’,其他‘私鹽’一律禁止。既然成立了這種‘壟斷聯盟’,雙方自然要配合產量和售價,還要同意派人互相監視礦區、加工、倉庫、貨運等等,以防範其中一方違約私售。兩者都有對方的倉庫鑰匙,方便抽查,還要保證所有交易只能現款不能餘帳,不能以物易物,甚至不能預訂一年以上的貨,免得有心人用通貨緊縮多出售礬石。違約者除了要賠對方契約上的價差,還要多付相當於幾個月利潤的罰款。

講難聽點,這麼瑣碎的條款,這麼複雜的管理,純粹是因為雙方根本互不信任,演變為今日商業教科書上典型的‘非合作性串通’。但是再怎麼成功地串通,土耳其的礬石仍不斷流入歐洲市場,而歐洲還在積極開發新礬石礦坑。到1474年居然礬石產量過剩,價格大跌,還讓當年教宗忍痛砍50%利潤來促銷。

但是單單那二十年,已經讓天主教富得流油。有估計,僅僅那段期間礬石的暴利,就足夠建五棟聖彼得大教堂(梵蒂岡的教宗聖殿)。賺錢多,外人會嫉妒,自己天主教內部也會出叛徒。作業人員收了好處,私鹽也能蓋章認定是官鹽。有些離羅馬比較遠的神父,甚至自己做莊出售私鹽。這個問題天主教怎麼解決?我們或許可以從另一件事來分析:

德國的馬丁路德在1517年提出九十五條論綱抨擊天主教,其中最轟動的應該是贖罪券的部分。贖罪券幾乎什麼罪都可以原諒,除非是殺害主教、神父等聖職人員的大罪。但是教宗利奧十世(Leo X)卻特別加了一種不可原諒的罪行,就是私販礬石的重罪。這條例其實話中有話:倘若神父販賣私鹽,也會變成萬惡不赦的罪人,所以殺害私販礬石的神父,贖罪券反而有效。意思相信大家已經夠明白了——天主教不必去解決內部叛徒,只借刀殺人,讓別人舉報剷除那些對自己不忠心的主教神父。私鹽販賣的錢搶來之後,天主教只抽取贖罪券的部分,剩下就當殺人的佣金,完全是雙贏的結果。到這種程度,天主教已經是為壟斷市場而不擇手段了。

然而再怎麼獨霸市場,一山還有一山高。打破這個市場的,竟是比私鹽更微不足道的‘人工鹽’。

其實資深採礦的人都知道,有黃鐵礦的地方也會有一些礬石礦,只是兩者混雜不純,無法單獨提煉。可是大約15世紀中期,卻被意外發現一個匪夷所思的提純方法。或許原先是有礦工對著礦坑牆壁撒尿,結果化學作用後竟出現另一種礬石結晶——硫酸鋁銨。這種利用阿摩尼亞(氨)的礬石製造法,不只是廢物利用,造價便宜,純度居然還比天然礬石更好,而用在紡織染料的效果與天然礬石的硫酸鋁鉀也不遑多讓。

剛開始礦工們只是把這種人工礬石當作私鹽偷偷出售賺錢,真正製造過程卻不透露。但是紙包不住火,在文藝復興的帶動下,這知識還是在英國和弗蘭德斯傳開了。等到新教的英國與天主教的西班牙戰爭時,英國的約克郡礦業已經能提供全國紡織廠所需的人工礬石,再也不需要向土耳其、羅馬教廷、美第奇銀行、那不勒斯王國、或是其他商家進口礬石。這狀況恰似當年教皇擔心幾十萬金幣外流,會讓土耳其軍力更盛,現在英國也很諷刺地杜絕金幣外流,以免天主教軍力增長。其後英國戰勝西班牙,代表教皇更無權強迫購買礬石;當年紡織業發達的地區,後來全都成為新教地區,可想而知那時業者有多痛恨天主教的市場壟斷。

至此,羅馬教廷盛極一時的礬石產業,徹底失勢,從此慢慢被歷史遺忘。

也許新教能繼續發展下去,五月花號能開向美國,工業革命能在英國紮根,都有一部分要感謝那個小小的化學反應。

Friday, December 21, 2018

那一段經濟混亂的歲月

File:Place de la Concorde 7 février 1934.jpg

今日世界大部分地區都有政府規定每週工作40小時的制度。這是對勞工的保障,但這法律卻是誕生在1936年六月七日的法國巴黎,還是為了遏止經濟危機、社會動盪,當時法國總理布鲁姆(Léon Blum)不得不提出這樣的安民政策。在這之前也有一些地區或大公司自己設40小時的規矩,但像這樣全國實施的新制度,在當時可是創舉。那天法國的勞工團體和工會紛紛慶祝這劃時代的工業進步,還聲稱這制度幾乎可媲美十三世紀英國削減皇室權力的大憲章

宣傳歸宣傳,那時代的法國經濟簡直是一片災難。暴動、罷工、法西斯黨羽滲透等社會亂象不斷。1929年以來的經濟大蕭條,對法國的影響有點不同,畢竟一次世界大戰歐洲人口驟減,法國在大蕭條起初幾年並沒有面對類似美國的嚴重失業。但也因為這樣,法國政府對自己的經濟制度一直過度自信,倒閉的公司就任他倒閉,甚至為了讓貨幣法郎超越美金英鎊而強制高利率。結果等到法國1934年出現大幅失業、人民貧困時,法國政府居然應付得措手不及。

當然,美國羅斯福新政也是在想辦法運用失業人口,所以才有胡佛水壩田納西河谷管理、和紐約市的林肯隧道。但政府大力花錢,未必能刺激經濟,甚至90%以上都失敗告終。除了前面幾個成功特例,其餘一大堆有名無實的建設,連政府文獻都不好意思記載。

而法國卻連這一點都辦不到。美國是四年選總統一次,羅斯福至少可以大力推行新政;法國卻是自從經濟蕭條以來,各個政黨幾乎不斷上台下台、得勢失勢。很多總理來來去去,坐高位三回四回都不在話下。布魯姆的前六任總理,激進黨肖當(Camille Chautemps)任期只有兩個月多就被告貪污,1934年一月底被迫退位;共產黨的達拉第(Édouard Daladier)也只坐了一星期就又因為警民對峙死亡15人而被迫請辭;激進黨的杜梅格(Gaston Doumergue)是之前法國總統,1931年才卸任,這時又被推舉出來,希望能藉著他力挽狂瀾——結果他對所有公務人員減薪3%,讓通貨緊縮更嚴重(他任內居然物價下跌15%),失業率更慘,民眾怒火更爆炸,連公務員都不信任政府,四面楚歌之下,最後杜梅格只待了九個月就又換人。

再來是弗朗丹(Pierre-Étienne Flandin),他是一次世界大戰的英雄,又有從商經驗,算是實事求是的人,大多數政客都希望他能重修政府信譽——偏偏他提出的辦法是‘無為而治’,理念不錯,卻不能短期生效。六個月後民眾失去耐心,弗朗丹也失去職位。但人民的耐性仍然不見改善,下一個總理布依松(Fernand Bouisson)也遭殃及池魚,六天就擋不住民眾壓力而卸任。

到這時候(1935年六月)法國的經濟已經比大蕭條初還惡化,病入膏肓之下,譁眾取寵的政客也越得勢。接下來是賴伐爾(Pierre Laval),他曾是1931年的法國總理,還曾與美國前總統胡佛有交情,很多人自然希望他能帶動國際的同步成長。然而賴伐爾本人根本是政治變色龍,表面上是社會黨,卻也拉攏右派,現在看到民怨滔天,他趁機又借勢呼風喚雨一番。他這時候的策略是每種都做一點:政府經費也削減一點,與商業也妥協一點,都市的租金也控制調低一點,甚至不惜動用政府權力打破一些民間契約和政府債券的協定。結果一個月後(1935年七月14日)法國到處有示威遊行,主要是激進黨、社會黨、和共產黨的左派人士參與,但同時也有許多右派的人同時出動,兩邊還成立後來的人民陣線(Front Populaire)。為什麼兩邊都在抗議?原因也很簡單,假若現有的契約協定都被政府強制廢除,那還有幾個人敢再把資金借貸出去?最後整個金融制度只會變得更空乏,經濟萎靡也難以起色。賴伐爾眼看兩邊不討好,趕快又把之前的政令撤回;但他已經失去公信力,苟延殘喘幾個月,還是被迫下台。(注:後來法國被德國佔領時,賴伐爾乾脆直接叛向納粹黨,還在希特勒支持下出任法蘭西領地總理.1944年法國收復失土,賴伐爾被新政府以叛國罪槍斃。)

下一任總理薩羅(Albert Sarraut)也難以有所作為。其實從經濟大蕭條以來國庫一直虧空,政府自保都有困難了,哪還能挽救大眾?到1936年四月選舉,薩羅終於被人民陣線的布魯姆取代。

人民陣線的布魯姆能夠上台,最主要還是他選舉時大力鼓吹,要提高勞工薪資。那年參選者人滿為患,他居然以57%高票當選,連帶人民陣線都獲得法國眾議院三分之二的席位。不過即使選舉大勝,法國仍是警民衝突不斷,甚至選舉後幾天,法國都還在罷工暴動。許多勞工並不相信政府能解決問題,所以擅自做主地霸占工廠,連老闆找來的臨時人手也無法開工,更惡性暴力威脅老闆無法裁員重聘。工會人士則是任憑這些員工肇事,好讓選舉勝利直接落實工人的口袋。

當然,大部分工人並不是要把老闆送上斷頭台,更不希望毀掉工廠,否則就自斷財路了。其實一般工人不是對工業對老闆有怨言,真正不滿的是經濟蕭條沒改善,家家財政拮据,而隨時都還會面臨失業的壓力,不想失業的就只好被迫加班或減薪。根據記載,這段罷工期間許多工人一樣細心維修廠房機械,只等待罷工潮過後就可以重回崗位。然而在有心人的利用下,全法國的勞工問題卻越演越烈,選舉後一個月內居然出現一萬兩千起勞工事件,估計有超過三百萬法國工人參與。

在這背景下,每週40小時的新制度出現了,其他對工人的妥協還包括每年兩週的有薪假等等福利。這讓所有工人額手稱慶,畢竟錢多了有誰不高興?布魯姆和其他改革人士還一廂情願地認為,反正失業人口這麼多,每週只工作40小時,剛好可以讓更多人填補工廠需要的員工。不過對公司工廠老闆而言,這簡直是噩耗,40小時薪資不減,原本的薄利也變虧損了,所以違法的公司自是多如牛毛。問題是,這等於直接挑戰布魯姆政權,於是從1936年12月到1937年五月,布魯姆一直強制執行工業新法。只是越執行,經營不下去的工廠卻越來越多,1937年法國經濟已經大出血,最後連布魯姆自己都執政不到一年被轟下台。

每個快失去權勢的領導都會想盡辦法‘延長壽命’;布魯姆也不例外。他為了掩飾經濟退步的真相,居然連政府急需的經費都刪減。這包括軍事費用——法國後來在二次世界大戰對德國毫無招架之力,追根究底是自己挖東牆補西牆,連帶資深有能力的一戰將領也都被迫退休,亡國的日子還會久麼?

布魯姆下台後,法國政治仍然換湯不換藥,接下來又是肖當上任(這已經是他第三次做總理)。八個月後肖當又是因為貪污而自己辭職,再換布魯姆回來坐寶座,不過他的第二次總理任期連一個月都不到,再換達拉第(他也第三次做總理,這次至少待了將近兩年)。不論怎麼重新包裝重新銷售,法國的經濟一直惡性循環。而這時1938年,希特勒的威脅全歐洲皆知,法國卻已經沒有經濟基礎也沒有軍事實力可以對敵了。

偏偏在德國虎視眈眈下,法國還不斷在為勞工法內鬥。1938年十月,眾議院賦予達拉第總理絕對權力,也就是不必經過立法就可以號令全國執行法律。他們本來的意思是要總理像之前幾次戰爭一樣,趕快穩定內政,然後全力面對德國。可是被授予絕對權力後十三天,達拉第的內閣提出42條法令,要加稅,要砍政府支出,更要廢除每週40小時的勞工福利,改為每週48小時。一時全民大嘩,連議院裡的盟友都立時與總理劃清界限。十一月全法國又開始到處罷工,打的正是捍衛40小時權益、維護勞工尊嚴等等口號。原本要幫助失業人口的新政,現在卻成了招兵買馬的政治商標,群眾甚至對這個一年前都不存在的權益,感到欺人太甚的憤怒。至於經濟是否許可,已經沒幾個人在意了。

那時內閣中有一人曾感慨說:“我們以前就算換內閣也不隨便換政策,現在卻政策換個不停,這在歷史上實在太不尋常。法國人已經週休兩天還不滿意,而納粹德國是日以繼夜地製造武器,還怎麼比?”

政策換了,經濟還是低靡。而法國經濟差,也是德國入侵的誘因。一個國家無法解決長期蕭條,會讓民眾彼此失去向心力。正常經濟狀況下,老闆員工、地域文化語言的隔閡都可以接納。經濟動盪時,卻是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再小的勞資糾紛都鬧成示威活動,再小的加稅都釀成全國對首都眾叛親離。1930年法國生產總值是4.4億法郎,1937年最低達到3.7億(7年下滑16%),1938年勉強恢復近4億。任何面臨經濟反轉的領導,都會特別強調從最低點已經拉回多少,免得臉上無光。達拉第總理也不外乎如此。但是對民眾而言,和最低點比較有什麼用?怎麼不和蕭條前的經濟比?甚至假若經濟不蕭條而是穩定成長,現在的生產總值又應該是多少?政府鍍金的垃圾數據,不看也罷。

1939年九月,德國進攻波蘭,終於讓法國開始有危機意識。然而一直到1940年五月10日,德軍繞過馬奇諾防線閃電攻入荷蘭、比利時、法國之前,法國政府一直自顧不暇,還談什麼對敵?1940年三月達拉第自己下台,理由是他沒有盡到保護同盟國芬蘭的責任,實際上法國自己也沒有兵力,救得了誰?接任總理的是國防部長雷諾(Paul Reynaud),他是這段悲劇的終結人物,因為他很清楚法國經濟軍事,不打仗都撐得辛苦,要戰只會送死,所以根本不支持軍事行動。問題是你一個堂堂國防部長卻懦弱到主和不主戰,法國當然士氣更衰。五月16日法國東北部失陷,接下來幾乎一天一省被吞噬,六月10日法國政府緊急撤離巴黎,六月14日巴黎被德軍佔領,六月25日,法國領土全失,前後僅7週。(注:法國淪陷後,雷諾被內奸逮捕出賣,關在德國監獄直到二戰結束。)

一個時代的政治和社會因素,往往決定了國家的經濟命運。法國經濟大蕭條的那段日子,就好比一個病人找醫師看病,卻又嫌湯藥太難喝,寧可去找個開糖水當處方的庸醫,結果病勢越發嚴重,一怒之下又繼續找其他醫師,繼續喝糖水特效藥,最後幾乎整死自己。經濟蕭條並不是最大的問題,真正的隱患是沒有遠見,沒有對症下藥的政策,才造成更不穩定的社會,而不安的社會又導致更多朝令夕改的政策。

蘇洵寫過:“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法國沒賄敵,但自毀經濟,一樣致命。

Sunday, May 10, 2015

永恆:曠野中的瞻望


            改變會屈服於時間之下,
            時間會屈服於歷史之下,
            而唯一能讓歷史屈服的,
                         大概只有永恆了。
                                            ——拙作

猶太裔哲學家Franz Rosenzweig曾寫道:“人類歷史一直是對永遠的追尋。”埃及金字塔下的木乃伊希望保持身體,以便靈魂回來時復活。印度教倡導靈魂沒有生死,只在身體毀壞後又轉為另一個生命體。佛教追求涅槃,道教希望成仙,基督教祈求永生,回教渴慕樂園。假若宗教提供人類精神寄託,那麼相反來說,人類潛意識裡都一直清楚,也一直懼怕自己短暫的存在。不論賢愚貧富,人一旦不存在,再多的計劃期待都將落空,連畢生努力累積的也將歸給別人。不朽,是什麼呢?

為了回答這問題,人類幾乎都努力追求長壽。杜甫說“人生七十古來稀”,或許是對龜鶴遐齡的艷羨,但奇怪的是,舊約聖經、印度神話、中國殷商時期各記錄了曾經活幾百歲的人;後代基督教歐洲、回教的西亞北非、或唐宋之後的中日韓地區卻幾乎沒有這類記載。這並不是人不想長命百歲,而是對生命的認知改變。希臘神話中有個女神為所愛的世上男子求永遠不死,卻忘了為他求青春永駐,結果他年老體衰,身體難以動彈,終日喃喃自語,極其悲慘。就算這樣是‘壽比南山’,一般人恐怕也寧可不要。沒意義沒尊嚴的長生,值得麼?

假若長壽不是答案,永存於世人記憶中也算是一種不朽。這就是為什麼歷史上有不少人建立豐功偉業、創辦空前企業,有人寫下萬古名著、雕刻絕倫藝術,有人在科技醫療領域悉心竭力、在政壇金融方向遐邇知聞、在慈善關懷事業無人不曉。這種自我實現精神固然是改變歷史的原動力,可是自己願意付出是一回事,想讓人紀念畢竟很冒險;常云‘一將功成萬骨枯’,成功是眾人集合努力,但功勞被紀念的卻只一人。就算今日大家印象深刻,明日也可能後浪推前浪,又有國土更廣、資產更多、技術更突破的成就,相較之下自己反而黯然失色。也可能‘古調雖自愛,今人多不彈’,自豪的作品卻遭後代踐踏,甚至多年研究貢獻被人據為己有、被推翻、被埋沒,到最後整個社會都不記得自己,結果努力一輩子也照樣存在短暫。

既然個人沒辦法達到不朽,整個群體就可以吧?很多文化都強調生養眾多,遍布全世界,這也是對永遠的另一種追尋。等到人類思想從物質界昇華後,又誕生了廣傳福音,讓萬民成為信徒的‘精神’繁衍;然後有民族主義興起,大家為了是英國法國的子民而交戰百年;又有民主運動掀起巨浪,大家再為抗暴而奮鬥。反正只要整個群體能繼續發展下去,就算自己犧牲也有意義。可惜要維持這種理念,先決條件是這個群體要有辦法繼續克服歷史難關;萬一不能,自己血淚白流又如何?為什麼猶太人被巴比倫擄走,先知耶利米會心碎如刀割?因為沒有群體,比自己死亡還痛苦。為什麼基督教在西羅馬滅亡後變得封閉極端,奧古斯丁會心冷落寞?因為群體變質,已經不是自己所捍衛的信仰,身為最後一片秋葉,豈能不哀?當然,猶太人被擄後歸回,基督教從中世紀黑暗走到新教之爭,雖然路途坎坷,至少是死後復生;世上卻有很多民族被屠殺被同化,也有很多思想墮落後永無翻身之日。群體,終歸是一大堆人集合的有機體,枯榮興衰,聚散無常;曾幾何時,埃及、蘇美爾、亞述、迦勒底、迦太基的人民已經改用阿拉伯文;耶穌時代法利賽人再多,十字軍東征的士兵再多,義和團肇事者再多,如今卻一個門徒也沒有。在西方,永生的觀念起於基督教,而基督教所教導的,是成為屬靈的以色列人;換言之,以色列是唯一神所認同的永遠的民族。兩千年來基督教也確實創出超越國度、超越人種、超越語言、不論是羅馬市民或哥德侵略者都接納包容的一個群體;可惜等到民族國家各自抬頭後,卻把大家共同的母親‘教會’拋棄;之後群眾只以種族辨識,不再歸屬於教會這大家庭。羅馬梵蒂岡領導宗教至今,但現在歐洲上教堂的只剩下一成。‘暮去朝來淘不住,遂令東海變桑田’;歷史所逐漸淘汰的族群恐怕數以萬計,奉獻畢生的個體更顯得微渺。

沒有永恆,人或許會希望至少接觸到永恆也好;這也是為什麼到最後人還是在尋找神。然而要接觸到神,談何容易?自古以來固然有許多人被神感動,卻有更多人希望能獲得屬靈體驗,但一生都未能有機會。天主教獻身印度慈善的德蘭修女(Mother Teresa)曾獲諾貝爾和平獎,死後蒙教皇讚譽宣福,也備受世界景仰;可是她自己的日記信件中其實有不少孤獨、不少信仰疑惑,甚至認為其他聖徒走在神光中,自己似乎一直在黑暗荒蕪地找路。雖有人解釋這代表她的屬靈掙扎與凡人無異,不過從另一角度來看,連這麼投入神聖事工的人都感覺不到神,那其他人還能指望什麼?

*     *     *     *     *

世人對宗教各有執著,但大體對神的定義多少有些相似之處。創世紀或許說神用自己形象造人,反過來說,人也以自己形象造神。所有拜神的人幾乎都標榜下面七種觀點:
  1. 人需要安全保障,免受傷害。有神才能庇護一切危險。
  2. 人需要天理公義,善惡必報。就算今世不報也有來世。
  3. 人需要社會和睦相處,愛心互助。慈悲向善的宗旨實無宗教之分。
  4. 人需要被了解,被原諒,被擁抱。天父赦世人罪愆,可謂至愛。
  5. 人需要創造、發現、探索。造物主就是最偉大的靈感泉源。
  6. 人需要有道德引領,有奇蹟來激勵自己,扭轉人生。
  7. 人需要相信有團結超凡的力量。世上發生的事都出自神的旨意。
問題是,既然有定義,凡是定義無法通容的狀況,就會讓人對神困惑質疑。倘若神蔭庇人,為何有天災殃及善男信女?倘若神重視公理秩序,為何祂給人類自由,縱容人類為非作歹?倘若神慈悲,為何戰亂暴力不斷?假若神愛世人,為何有人一生亨通,有人卻無論怎麼虔誠都一生坎坷?假若世上發生的一切事都出於神的旨意,那麼神絕不可能至善至愛、和平公正。諸如此類的疑惑,在各文化各種族都存在過,而宗教人士也做過多方釋疑;然而人類對這些答案始終難以接受。科學時代有人把科學發現當作神來看待,連牛頓也不例外;但是幾百年來的科學理論、宇宙發現,並沒有為人類帶來更高深的認識,理論物理學家反而:為什麼神要擲骰子決定世界命運?心理學問世之後,也有人問:是神在赦免人,還是人把自己潛在的渴望映射給神?腦神經學進步後,人又繼續問:為什麼大腦會有認知,會去了解探索自己的存在,亦或這一切僅是幻覺而已?而究竟什麼是真什麼是假?對於世界各宗教親眼目睹神蹟異能治愈的人,這絕非幻想;可是對於沒有這類體驗的人,他人經歷可信麼?哈佛醫學學曾花幾年時間調查統計,教會代禱是否對病人心臟手術有幫助?結果上千病例比較卻顯示兩者並無關聯,也就是說,即使心誠也未必靈。信教的人若讀了這份報告,不知做何感想?

當然,有許多人的虔誠,與盲信也相去不遠。他們或許太願意接受怪力亂神,儘管荒誕傳奇也寧信其有不信其無;或許太本位主義,覺得所看到想到夢到的,都一定是神在對自己啟示;或許太墨守成規,寧可倚靠習慣的宗教儀式,也不肯踏出思維的範疇;或許過度排外,對固有信仰造成威脅的都列為異端,偏激的甚至用血腥制裁,證明自己對神明的忠誠;或許畏懼死亡,害怕業報,所以只要可以讓心靈有所寄託,就不必太在乎信的合不合理。

這幾種態度當然都很極端,而且還會像病毒般感染,結果信仰單純的人也跟著狂熱,跟著固執,跟著拋棄理性,跟著依樣畫符。不過極端是程度問題,一般信徒多少也擔心神的懲罰,或因神不眷顧而絕望,或不斷覺得自己罪孽深重,或對遵守教條感到心力交瘁,或把世界二分法做抉擇,或認為除了自己群體以外都是神所不愛的人,或希望藉著更慷慨的奉獻、更通宵達旦的祈禱、更積極的事工參與、更投入的社會慈善,行為好到讓神一定會祝福自己。最後這種心理其實也往往是潛意識的自我滿足,因為世界幾乎都用物質財富來衡量人的價值,但貧富差距卻讓某些人覺得永遠卑賤,那如何彌補人格瑕疵?就是為宗教大發熱心,為社會正義出生入死,來證明自己比富人還有價值。好比一個學生考試成績不好,就為學校校慶奔波,希望獲得別人承認。假若這些症狀發生在人與人之間,大家都會說這是不健康的人際關係;換成是人與神之間,為什麼反而理所當然?

舊約聖經的《約伯記》,是很耐人尋味的一段辯論。約伯記本身應該是寓言,記敘一個叫約伯的人財產盡失、子女全亡、又受瘡病折磨,連妻子都拋棄自己。他朋友來規勸他向神悔改,約伯卻說他自己並沒有犯錯得罪神,為何神將他如此狠心拋棄?仔細看敘述,約伯一直固定獻祭,一直做善事,從未侵占別人財產,也從未忘記為自己家人無心之過代禱,該遵守的都遵守,額外的也盡力而為,可說在宗教上無懈可擊。當他受苦時還自己安慰說,神是要讓他火煉精金,變得更完全;但是在與朋友一番唇槍舌戰後,終於徹底信心動搖,到最後幾乎是哭著想與神對質。他的掙扎,在於所做的確實是合乎律例傳統所教導的,難道這樣做還不夠麼?儘管他活了大半輩子,卻只看見宗教,只看見祭壇,從來沒有接觸到神。

祭壇、教堂、公會、神社、廟宇、清真寺,假若放下宗教隔閡不談,這些機構組織都有能力,也有責任提供世人能孕育信仰的環境,讓人有機會到神面前;然而它本身並不等於神。所謂‘買櫝還珠’,其實人類常為宗教赴湯蹈火,所做的卻與神無關。

約伯與朋友們各執一詞,連辯論都不想繼續了,這時卻有個一直在旁邊聽的終於發言:既然大家都一直說神高過人,神的旨意不是人能了解的,那為何又一直強調,要按照如此這般做,神才會眷顧自己?而相反地,約伯的‘擇善固執’,只是因為他所付出的與所期待的不成正比,居然還理直氣壯,自以為站在公義一方。發言的人乾脆打開天窗說亮話:“天不是比你高麼?你姑且抬頭看天,看那無盡的穹蒼。你若是犯了罪,關神何事?難道你的惡行能讓神受害麼?就算你多了百倍的過犯,對神又有什麼損失呢?反過來說,你假若行為正直,到底能為神加添什麼?難道神是從你手裡獲得好處?既然不是,那人類的惡只是對他人有害,人類的善也僅是對世界有益,有什麼資格自我膨脹,以為神虧欠自己?”

說穿了,這是有信仰的人最常見的盲點。人際關係多半建立在對等交易,所以我對人好,人通常也對我好;結果人往往也用這種思維模式,以為勤勞多方地進香朝聖就能蒙神眷愛,實際上獻祭再多也未曾看見神。

那麼,讓約伯改觀的是什麼?約伯記中列舉的,是浩瀚萬物的創造奧妙,是比人類龐大的自然現象,是神曾經顯在世上的一切作為。對外界知道的越多,就越自感汗顏。個體的存在猶如天地一蜉蝣,居然想與神理論,簡直比螳臂當車還可笑。這當然不代表宇宙本身是神,但是連五官可感覺到的宇宙都視若無睹,還能看到神麼?人眼界越狹隘,就越看不到自己以外的一切,然後受欺壓時才向神哀嚎,受轄制時才向神求救,受委屈時才憤怒地問,神在哪裡?平時卻不曾想過這問題。一旦真正與更大更廣的宇宙相比,再回想這宇宙只是神的能力的一部分,才驚覺自己無知。量子力學可以假設宇宙由大爆炸形成,卻無法回答,為什麼世界會有東西而不是空無一物?畢竟理論推演絕不只一個可能性,甚至幾兆次的模擬也未必能產生我們所知的宇宙,而‘太空’還幾乎都是空的,我們就偏偏活在那個最特殊的可能性當中。約伯最後:“我從前風聞有神,現在親眼見神。”聽到的,是傳統律例宗教儀式;看見的,是與無限接觸的那一剎那。

讀歷史也是一樣。人可以凝視無限的空間而感到卑微,一樣也可以瀏覽無限的時間而感到渺小;但是自覺之後,人又會怎麼做?是積極把握光陰,或是消極自甘沉淪?是更否定神,還是更相信神?神或許不在乎個人的善行惡行,但這些終究會影響人類世界,間接造成某些族群長存,某些團體消失。政治、軍事、經濟、社會、心理、語言、人文學對歷史上群體的存亡都各有解釋,但誰也無法預測究竟千百年後歷史會淘汰哪些人,留下哪些人?假若歷史篩選了極少數的群體,我們的祖宗前輩又何能何德,讓我們今日能存留在世上?老子說的最坦誠:“天道無親,常與善人。”舊約先知也:“世人哪,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謙卑與神同行。”

謙卑,代表認清自己所知有限,不敢自傲 ,更不敢隨便把自己對宗教的扭曲態度轉授給他人。這並不是不去認識神,而是返璞歸真,走在沒有狂熱、沒有指責、沒有奢求、沒有自滿的信仰路上。

從亙古到永遠,人在看自己滄桑一粟,站在有限與無限之間,似乎明白了什麼,又似乎還是什麼也不明白。不明白,那就繼續走下去吧,反正有神同行,就是微渺也無所謂,又何必擔心不朽是什麼?萬一在喧囂塵世中迷失了,在寂夜孤獨中恐懼了,在宗教氣氛中看不到神了,也照樣可以回到曠野再度瞻望。屈原離騷》道:“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幾千年來,亞伯拉罕所走過的曠野路,又遙遠又坎坷,人卻依舊在走,甚至在朦朧中摸索著路前行。幾千年來,儘管人看不到神,失望時埋怨神,驕傲時褻瀆神,憤怒時要與神對質,神仍然一直在看顧帶領人。或許人所要接觸的永恆,其實就在自己身邊,只是從未去注意而已。英國奇幻作家Sir Terry Pratchett曾說:“難道將水變酒才是神蹟?用陽光、藉葡萄藤、加上時間與酵素將水變酒的常見現象,豈不是比它精彩千倍的神蹟麼?”

人是宇宙的一部分,也是歷史的一部分。不過歷史是由神與人一同寫出來的,所以看歷史比看宇宙更能了解神與人的關係。人雖不才,卻不斷有機會選擇想走的路,神也不斷從中修正目標,引導方向。所以山高水長也好,平坦大道也好,甚至峰迴路轉、此路不通也好,只要能寧靜致遠,順利走向未來,就該感謝神了。

(完)

Sunday, April 5, 2015

亙古:讀聖賢書學何事?

(圖:杜拜Dubaiدبي

幾年前有個流行的話題,稱為‘巴別塔的咒詛’。傳說人類為了弘揚己名而建造通天的巴別塔,神因此分散人類語言,讓人分佈各處;現代的詮釋則是:建造世上最高建築物的地方,接下來都會面臨經濟困難。1894年費城市政廳成為最高的建築物,賓州鐵路業從此蕭條;1931年紐約帝國大廈落成,華爾街的股災卻已經帶來為時十多年的經濟衰退;1973年芝加哥的Sears大樓竣工時,美國中西部產業正因石油恐慌開始‘生鏽’;1998年馬來西亞Petronas雙峰塔完工時,正值東南亞金融風暴;2004年台北101啟用,台灣的經濟已經在走下坡;2010年杜拜興建哈里發塔(Burj Khalifa,برج خليفة),之後波斯灣經濟幾乎完全停頓。說是咒詛,似乎也不為過。

人之所以記載歷史,分析歷史,教導歷史,主要莫過於是希望能從歷史中,看到與現在相關的實例,作為鑑戒。唐太宗說:“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不管是個人想出人頭地,或是國家為了尋找長治久安的法則,汲取先人教訓總是能減少自己的冤枉路。

可惜歷史往往充滿悖論矛盾,偏偏都能自圓其說:有人因努力而布衣卿相,也有人因走後門而飛黃騰達;有人積少成多而腰纏萬貫,也有人不義而富且貴;有人靠汗血功勞立國安邦,也有人靠耍權謀坐擁天下。傳道書留下諷刺,一個窮人用智慧拯救一個國家,卻沒有人紀念他;沒有紀念,就代表歷史沒記載,那麼到最後歷史留了什麼?是史官一成不變的貶敵抬己、成王敗寇?還是民間一廂情願地塑造傳說、美化英雄?就算以整個社會而言,典籍裡有因背棄神而滅亡的,也有因執著宗教而變得文明封閉晦暗;有因追求自由而獨立成功,也有因自由而被斬草除根,甚至因自由變得無序,最後連提倡自由的人也死在斷頭台下;有因崇尚平等而打破階級分隔,也有為公平而劫富濟貧,導致富人遷離或停止產業,結果社會‘公平’貧窮;有因嚮往‘愛人如己’的精神而造就互助關懷的大同世界,也有因過度博愛而讓救濟的重擔壓垮政府。

諸如此類的例證不勝枚舉,但究竟歷史教訓相不相關?人究竟在推本溯源,還是在刻舟求劍?其實都很難評定,因為篩選資料時總會加入個人主見,但主見也可能是偏見。矽谷有些知名創業家是輟學開公司,但其他輟學又事業失敗的人,既沒財名也沒學位,社會自然未曾聽說過,於是就斷定完成學業與成功無關。果真如此麼?船難中或許有人祈禱後獲救,這固然讓虔誠的人信心大增,但其他求神眷顧卻仍溺斃的又該如何算?不過這類個人意見影響還小;有心煽動社會的人,往往擅稱史書是執政者撰寫的‘謊言’,全部不可信,然後自己就名正言順地改寫歷史。這種態度實在很齷齪,似乎前人的畢生貢獻全是有企圖,自己借題發揮反而清高。難道不尊重古人的智慧結晶反而值得誇口?實際上再怎麼矛盾的資料,也比自己亂編數據有價值:印第安人在歐美移民登陸前,終究沒有科技、教育、或商貿關係;黑奴被賣到美洲前,在非洲平均壽命可還不到三十。歷史即使會郭公夏五、指鹿為馬、張冠李戴,畢竟不能無中生有,把戰敗寫成戰勝,把天災人禍寫成國泰民安。

既然如此,歷史中肯定有關鍵性的條件因素,才讓某些國家成長卓越,某些國家銷聲匿跡。不過這一來很多政客又短視地認為,只要加入某些政策,國家社會就會富強繁榮。結果努力鼓吹教育,高學歷者卻找不到工作;積極強調科技,科技園區卻在養蚊子;提供低收入戶房貸福利,貧富差距卻因炒作而拉得更遠;立法提高勞資,產業卻因競爭困難而不斷外移。一個國家要走上康莊大道,又不是在檢查學生作業,怎麼能偵試合格打勾就算了事?

身兼哈佛、史丹福與牛津歷史經濟教授的Niall Ferguson,曾提出國家要長久所需的四個基礎條件:民治、法律、經濟、和社會約束力。乍看之下有點眼熟,其實這四個簡單的要素,幾乎就是中國古書上所寫‘禮義廉恥,國之四維’的現代版新釋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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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貧則思良妻,國亂則思良相’,先秦百家許多智者,縱算不是拯救靈魂的宗教聖人,也都希望能以文治武力,奠定國家的根本。然而時代變化下,四維八德已經被遺忘;文革紛亂中,傳統道德觀倍遭唾棄;物阜民豐後,大家又只追求標新立異的社會進步偉論。其實最基礎的,反而是最難的:

一、禮,不逾節。不逾節,則上位安。當然,《禮記》中的禮,並非僅是禮節,大半還是政策程序、官員司職需要等等考慮。再原始的人類社會也會有政治制度;儘管國王可能被總統總理取代,但無政府狀態下的國家不可能持久。‘國不可一日無君’誠是至理名言,至少要有中央政府,讓人民有行政制度可依靠,不致成為一群無牧人的羊;換言之,政府是為人民需要而形成,不論古代‘馬上得天下’,或是現代‘選賢與能’,總要得民心才能得天下。

問題是,今日社會大多講求民主,民主卻未必是民治。人的注意力有限,所以能吸引民眾目光的,甚至能花錢用媒體造勢的,就眾望所歸地成為領導。更遺憾的是,大部分人會把自己的需要,與整個社會的需要混為一談,許多政客自然打著‘不勞而獲’的旗號欺哄民眾。或許有人相信民主社會可以罷免選出的領導,其實民眾的意見很紛雜,再怎麼貪污的官員,一樣有無知民眾為他們辯護。既然民主達不到目標,熱心人士乾脆用示威靜坐絕食抗議,或用名人上新聞,網路輿論攻擊,來達到政治目的;說這些是變相廣告,也不為過,畢竟這種手段就是在省略必要程序,直接強迫社會立刻對事情做判斷。大家探討的,可能是芝麻蒜皮的無聊瑣事,可能是捕風捉影的性侵歧視案,可能是商業對手的污衊伎倆,可能是政客參選的心理戰術。假若有足夠時間冷靜思考,民眾大概要對這種‘非禮’的政治行為嗤之以鼻;但在24小時媒體轟擊專家警告下,大家又覺得這些果然是嚴重問題,不趕快達到共識不行,然後就正中下懷,群眾威脅領導者做出莫名其妙的決策。到最後有效解決問題的制度被破壞了,社會問題卻未必得到改善,甚至政府所做的決定反而對多數人有害。

但即使是君主或專制社會,‘不逾節’還牽涉另一層問題,就是政府機構滋生:每當有社會問題無法解決,官僚們與其對症下藥,倒不如另立新部門,好對人民有現成交代。這現象短時間看不出來,久了卻會導致‘九龍治水’的問題:每個局長都參與開會討論,每個官吏都領薪水,卻沒有人真正負責問題。誠實說,超出需要的政府制度,是人民的不幸。國家若不防範政府不做事,人民不服從的現象,終會導致政治動盪,民心思變的結局。

二、義,不自進。不自進,則民無巧詐。人類自古就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但有太多地方締造的並不是‘法律社會’,而是‘律師社會’——只要能贏,誇張扭曲事實、顛倒是非也沒關係;只要賺錢,社會正義淪喪、殺人犯獲釋也無所謂。根據2014年問卷調查,80%美國人信任護士,卻只有21%人信任律師。然而美國這等法治國家中,律師只佔6%人口,國會卻有45%是律師出身;換言之,擅於耍嘴皮走入政壇的人特別多,而這些人偏偏又是負責立法。也因為有太多人知法玩法,甚至以身試法,‘法令滋彰,盜賊多有’的現象已不稀奇:社會常稱的‘特殊利益團體’,其實就是獲得政府特權優待的團體。估計一家公司靠遊說政府所得到的投資報酬,竟可高達22000%,也就是說,單靠政府補貼減稅壟斷尋租,居然比正規經銷所賺的還多。也難怪越來越多工會集團、國際企業、金融公司,都因‘朝中有人好辦事’而養肥自己,保障利潤。舉例說明:近年來谷歌計劃在一些城市提供光纖高速網路,足以帶動地方資訊業,可是有些城市的當地網路服務,卻拉攏政府立法禁止新競爭,結果城市白白損失更有利的科技,只有那些霸占一潭死水的人得意洋洋。

失去正義,人就只求自己的益處,然後大家拼命動歪腦筋走後門。不過社會正義很少瞬間消失,而是像血管被膽固醇梗塞,導致血液循環逐漸下降,最後連組織也壞死。但會讓法律社會變質的,卻往往是不良的法律:政客為討好民眾而趕緊通過華而不實的法令,等到律師開始鑽法律漏洞,政客又增加新條例,補了一個漏洞卻製造兩個新麻煩,讓法治更混亂,最後立法的本意已經被意料外的後果抹殺了,白費筆墨。可是再怎麼失敗,這些律令從沒被廢除,寫了就永遠擦不掉;而政客也從不為自己的錯誤道歉。西方法學有諺語說:“特殊狀況會造成壞的法律。”意思是法律是要為一般民眾寫,不是為了解決極端貧窮可憐、暴力恐怖等例外案件,而讓更多百姓受害。今日一些新法案動輒上千頁,連律師都無法詳讀,何況民眾?而不懂法律的群眾,又怎能維繫法治社會?

三、廉,不蔽惡。不蔽惡,則行自全。無論‘清廉’(不貪財)或‘廉價’(便宜),廉的意思多少與金錢有關。在經濟未繁榮的社會,不妄求不浪費就是一種美德;可惜經濟起飛後,奢侈反而是大家標榜的模範。當然,吝嗇並不值得尊敬,花錢也不全是壞事——至少歷史每一代產業突破,總要先有富人願意訂購印刷書籍、搭輪船鐵路飛機、買鐘錶留聲機收音機汽車電視冰箱冷氣電腦手機;等到這些產業成氣候,市場有相當的供需,小市民們才有辦法買到物美價廉的商品。講更直接點,沒有相當的經濟,就沒有日後的產業進步;重要的並不是省錢,而是明白錢的重要性。人對真正看重的事物,畢竟要負責,否則肯定會賠上相當代價。

那麼,不明白錢的價值,可能就任意揮霍。這對個人而言或許造成貧困,但假若整個社會對錢運用不當,政府反而會拿人民的錢來掩飾惡果。舉最明顯的例子:2007年經濟衰退,世界許多國家都趕快花錢‘拯救’經濟,美國甚至對房利美(Fannie Mae)房貸美(Freddie Mac)輸困兩千億美金幫助周轉。但真正造成次貸危機的不正是這兩家瀕臨破產的‘政府贊助企業’麼?而其他大公司大銀行接受政府保護的,也都是經手次貸的罪魁禍首,那政府拯救這些公司,到底是在隱瞞自己大幅降息的後遺症,還是在鼓勵同流合污的人繼續不負責任?就像錢可以助長富二代的豪奢墮落,政府也樂得矇騙自己,覺得不讓這些‘大到不能倒’的企業受到挫折,是身為人民保姆的天職,殊不知自己就是姑息問題的肇因。而比較有責任感的小公司,既因經濟拮据倒閉又得不到政府救援,反而是這時代的淘汰者。應該適者生存的環境,卻被大量救濟扭曲成弱存強亡,不成材的反而捧著鐵飯碗。

而掩蓋罪惡的後果,就是未來碰上經濟問題時會變得更危險。錢是人生必要的盾牌,可以抵擋意外減少損傷,所以聰明人都會預備資產做後盾;但假若把盾牌敲裂耗薄了還不自覺,總有一天會失去安全。今日希臘、意大利、西班牙、烏克蘭、委內瑞拉、阿根廷等地區財政紊亂,逾七成人民靠政府吃飯,但這些地區並非不毛之地,甚至可說條件比大多數國家優厚,理應不該如此窘迫,那為何處境這般?以史為證,它們有錢時對國內企業過於呵護,每遇到經濟困難就不惜向外國借錢保護這些產業,到頭來寧向外國賴皮不還債,也不敢讓沒生存能力的企業瓦解,結果債台高築。這終歸是執政者‘豐年不記旱年苦’的下場。

四、恥,不從枉。不從枉,則邪事不生。社會約束力並不像其他三維容易定義,畢竟人不喜歡在精神層面被綁住,但它一直都存在:可能是家族朋友的督責、或私塾學院的諄誨、或宗教信仰的道德觀、或商協黨派的門規、或社會慈善團體的號召、或警察保安鄰里守望,形式不一。約束當然是希望人有固定的行為模式,比方不要好色邪淫,不要酗酒吸煙,不要見死不救。縱算沒有法律明規,很多人仍願意奉行這些約束,因為約束的背後,也形成一種社會向心力;否則只有民治、法律、經濟,誰想歸屬於一個連鄰舍都不互助的國家?

然而在國富民強的環境下,很多人逐漸自毀長城,把約束看為無聊的傳統包袱,我行我素。孝敬父母、尊師重道的程度大不如前,而只生不育的父母、敷衍了事的教師也大有人在;美國自稱固定上教堂的人只有37%(實際還不到20%),歐洲大半地方還低於10%;社會上曾有獅子會推行市容整潔活動,有扶輪社鼓勵高品質服務社會,有癌症協會提升民眾認知,有紅十字會樂施會提供戰爭災區的醫療或生活需要,還有各樣基金會提供許多成績優異的學生全額獎學金,可是這些團體都日益式微,甚至因為一些污點而被政客媒體抨擊,民眾也就不再共襄盛舉;近年來各國都有警民衝突問題,種族紛爭地方尤其嚴重,很多人民甚至視警察為死敵,隨時準備以暴力抵制。當然,人都有缺點,所以約束力也可能矯枉過正;但這些倫理、師道、信仰、公安、社會關懷的體系,都是古人傳承下來,為了不讓社會瓦解的珍貴遺產,甚至可說缺乏這些約束的社會,都在歷史洪流中湮沒了。難道滿口破舊立新的現代人,比古聖先賢還智慧麼?

當然,人都會挑選血統思想經濟水準相似的人,也就是自己認同的人,視為團體的一份子,這是生物物以類聚的天性。可惜社會往往要群體強制接受不相似的人,不服從的就貼上歧視侮蔑的標籤,結果成績好的學生被迫與程度差的一齊受教育,愛護社區的老人被迫與垃圾狗糞滿屋的邋遢漢為鄰,白手起家的董事長被迫向女權運動的暴君道歉,社會只製造出更多衝突折磨。不想與世界爭辯,世界卻還來死纏不休,算了,既沒有約束力,那就從此不再付出向心力。今日種族最複雜的社區,反而是左鄰右舍最漠不關心的地區,連曾享盛名的學者都懶得參與當地學校的活動。再廣義地說,社會缺乏凝聚力,人民也不可能愛國;在歐美受教育的青年,卻處心積慮要在歐美國家製造恐怖行動,這並不是社會包容不夠的問題,而是社會失去約束力的問題。

說了這麼多,實在很令人沮喪;然而歷史教訓有時讀起來的確不舒服,難道就不去讀?人類社會好比摩天大樓,建得越高,地基越要紮穩,否則只追求世界第一卻搖搖欲墜,不築也罷。因為無論我們如何看待歷史,歷史畢竟並不只是豐功偉業的記錄,更非讓人大膽推斷未來的工具。我們讀歷史時似乎會產生幻覺,讓我們只看到自己想看的一面。究竟世界秩序、因果關係、未知變數如何?假若我們連今日都控制不了,那我們預測、計劃、安排未來,能有多少效益?

建造巴別塔或是建造哈里發塔,始終都為了留下不朽的名譽,但不朽,又是什麼?我們若遺忘了過去,未來是否會記得我們?

Wednesday, March 18, 2015

累積:資訊轟炸


戰爭是破壞,所以一般人都反戰;然而科技所帶來的‘創造性破壞’,卻是每個人都要面對的。90年代世界最重要的改變,既不是經濟金融,也不是政治軍事,而是大量資訊流通。這大概是自文藝復興以來,最顛覆傳統的突變,而這突變仍在持續演進。就像第一本印刷聖經出版時,根本沒有人能預料:1)天主教權威即將動搖,2)新科學即將誕生,3)歐洲的經濟與軍事即將稱霸世界,4)人類對教育兒童越來越重視,甚至視為理所當然,5)中產階級會取代貴族,更出現沒有皇室的國家。相同地,現代人生活幾乎不能沒有網路手機、數位影像音樂視頻;加上各國政府擁有民眾資料,廣告公司蒐集消費動向,軍事反恐需要可靠的偵查情報,金融投資靠的是瞬息萬變的財經分析,飛機貨輪交通水電醫療快遞信用卡,全憑日理萬機的電腦系統24小時無休負責全球七十多億人口的一切事務。縱算有人排斥新科技,資訊時代也不會消失。正因為它如此重要,又有誰能預料,未來世界會出現什麼樣的改變?

當然,沒有電腦就沒有資訊時代;但是美國陸軍研究實驗室在1946年建造ENIAC計算機時,資訊業並沒有問世。就算到了60年代,太空總署為登月計劃而購買‘個人電腦’,或70年代日本開發電子計算機,美國Intel公司生產第一款八位元處理器蘋果電腦開始銷售方便自用的電路板,國防工業設立最早的網路ARPANET,資訊仍不成氣候。80年代家用電腦逐漸有銷路,IBM佔領商業電腦市場,銀行業也爭相購買大型主機負責金融交易與數據處理;通訊業者開始有網路服務供應商甲骨文公司(Oracle)成為世界最大的數據處理軟體業者,年收入僅次於微軟(Microsoft);有人創制網路控制的國際標準(TCP/IP),有發明WWW(萬維網)的統一標識,連最早的網路病毒都亮相了,可是‘資訊’一詞實在還太抽象。這些發展固然奠定基礎,但對於非科技業的人,恐怕與目不識丁沒兩樣,更別說參與投入。

真正水到渠成的催化劑,是1993年改良的網頁瀏覽器。人是視覺動物,眼睛若看不到,就難以判斷事物的實用;可是一旦看到,網路立刻變成炙手可熱的媒體新產品。不久論壇出現,大家踴躍討論意見;青少年熱衷於線上日記或自做網頁;畢業生標榜網站經驗求職;公司怕競爭被淘汰而積極僱用網路工程師電郵、網路新聞、即時通訊網際通話、網路購物、社交網線上游戲,都在短短幾年內變成許多人的每日需要。

而也在這期間出現兩種異動。第一種是對等網路(P2P),也就是每個用戶都不需經過一般網站的中央服務,而是各自形成服務器,藉著整個群體交流信息,所以能取得文件卻不容易追踪。對於想保障隱私、盜版音樂電影的人,對等網路可說是無上福音;甚至後來的網路貨幣流通、網路黑市販毒,也是靠這種難以查詢的線上活動。首先遭新科技威脅的自然是娛樂業,之前高價賣的唱片,可能只有一首歌值得,很多人寧可從網路上抓,抵制唱片公司賺取暴利;音樂界想要打壓網路上的文件交換,卻難以斬草除根,而隨著電腦容量擴大、網路速度加快,連尚未播放的電視節目或剛殺青的電影,往往都在幾小時內成為年輕人惠而不費的娛樂,更有人說,網上哪有人花錢買色情?言下之意,免費就是網路帶給人最棒的福利。這看法道德與否不討論,‘資訊’的定義已涵蓋古往今來所有智慧產品。

第二種異動,是大量資料的蒐集堆積。谷歌(Google)臉書(Facebook)都是代表。它們固然也提供其他服務,但他們最重要的收入來自廣告費;要廣告就得投其所好,知道每個用戶想買什麼;而要了解,就要先看個人電郵短訊、查詢消費習慣。對這些公司,收集資料並不困難,免費的背後,很多人已經習慣甚至樂意與人分享,舉凡珍藏幾十年的絕版書報,或是自己數位拍攝的照片,都逐一搬到網路上(就是所謂雲端)。既有資料,要查出一個人生日家庭、證件號碼、學校工作記錄、收入資產、犯罪前科、病歷服藥都可以,連吃什麼早餐、用什麼牙膏、聽什麼廣播的嗜好也清楚。一個人腦容量有限,頂多只能認識150人;但公司們要認識用戶,憑電腦大量記憶就夠了,可說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

然而堆積了這麼多資料,又代表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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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煉金術認為,一個人包含水35公升,碳20公斤,氨4公升,石灰1.5公斤,磷800克,鹽250克,硝石100克,硫磺80克,氟7.5克,鐵5克,矽3克,其他少量元素十五種,但全部加在一起卻不能變成人。科技發達後,專家也開始實現人類基因組計劃,不過就算能解開每個基因的奧秘,加起來仍不等於一個人。同樣地,現在社會努力獲得個人資料,但難道這些資料本身就等於人?

我們對資訊要問的問題太多了。首先,資料可信麼?所謂盡信書不如無書,線上資訊只會更混亂。青少年為了不讓人知道自己在鬼祟什麼,很多報假名、改性別、亂填資料、謊稱成年;交友網站上的用戶,多半用修飾照片,有的謊報身高年齡三圍,有的不公開自己已婚,更沒有人直認有性侵記錄。有不少網站為了向投資人證明自己創辦成功,連假用戶也得濫竽充數。相反地,每家公司網上徵人,都習慣把履歷表中的花團錦簇打了折扣再評量。一般人讀了網頁上的訊息,會直覺地懷疑,因為可能是變相廣告,可能是惡意誣衊,可能是無名氏不負責任亂講,可能是無聊人故意找話題鬥嘴。真實世界通常要篩選資料,鑑別專家,否則債台高築的人談投資致富,報社連刊登都嫌對聲譽有累;但網路讓任何人都能自己當主編主播,於是狗皮膏藥也能吹噓為萬應靈丹;垃圾郵件更不在話下。甚至詐騙在科技輔助下,偽造身份易如反掌,也讓各國調查局難以追踪。

不過另一方面,資料誰在看?政府?保險業?行銷公司?非法集團?愛挖瘡疤的記者?喜歡三姑六婆的親屬?善妒的前妻?報復的男友?很多人太隨便與人分享資料,等到緋聞艷照曝光後才又哭說自己是受害者。沒有網路之前,明星偶像會有經紀人幫忙建立、保持形象;網路固然可以讓人一夕成名遍天下,但大部分人並不懂得如何培養或維護形象,結果把自己招牌砸爛了還懵然不知。這是個人魯莽,不提也罷。比較危險的是由於錯誤資訊而遭殃:有人無法開銀行戶頭,應聘也沒被錄用,甚至租房子都被刁難,只因某個同名同姓的刑事犯被逮捕時,政府人員把資料搞混;這種麻煩已不罕見,可惜如此細微的問題卻會讓無辜人一生受苦。更危險的是匪徒駭客專門鎖定某種資料,伺機竊取,畢竟‘金玉滿堂,莫之能守’,越值錢的資料就越有人下手。一家保險公司的電腦失竊,可能波及幾百萬人;一家大型連鎖店的顧客信用卡資料被盜,恐怕會使整個社損失上億。儘管密碼讓破解時間變長,解碼技術卻也每年進步,而最善於解碼的又莫過於網路駭客與情報機構。當然,世界各國政府都重視機密保管,但大家總是相互監聽,甚至對自己人民也防範猶恐不力。到最後資料越多,圍觀者也越多,然後人又擔心資料外洩而建築各樣防護牆,如此循環不息。

這樣講似乎危言聳聽,實際上資料價值為何?絕多數都是不值錢的。雖說人人平等,但許多人的生活實在枯燥乏味;單以一大堆社交網站所分享的照片來看,57%是食物,30%是自拍特寫,10%是自家寵物,毫無創意可言,甚至拍照幾萬張,連自己也沒翻過,更不知為何留念。假若有人認為手機可以讓人變成攝影藝術家,網頁能讓人變成文豪,線上書籍能讓人隨時進修,很抱歉,一般人並不是‘見賢思齊’的料,年輕人反倒爭相‘與下層看齊’。別人有刺青,自己也弄個刺青來拍照留念;當紅電影主角出口成‘髒’,線上視頻裡大家也髒話對喊。就算是正經內容,網路上仍有太多‘天下文章一大抄’,‘為賦新詞強說愁’,‘三過其門而不入’之類,要找值得的資料簡直是海底撈針。50年代有Sturgeon定律說:“90%的任何東西都是垃圾。”這是還沒有資訊劇增前的感慨,現在大概99.9999%的網路內容都是垃圾,即使儲存再多的資料也未必‘開卷有益’。舉例來講:假若國安局要尋找恐怖份子,因而搜索每個民眾的網路通話記錄,一億通電話也未必能獲得一分鐘的相關資料。不蒐集資訊,根本無法辦事;但蒐集了資料,有誰讀得完?就算讀完了,又有什麼意義?

換言之,沒有分析,再多的資料也是白費。可是這堆龐大的資料要靠電腦來分析也有不少問題,比方最基本的住址,沒有分項解讀,怎麼知道哪個是郵遞區號,哪個是公寓號碼?東亞記錄日期是用年月日排列,美國卻是月日年,而歐洲是日月年;其餘公制英制、攝氏華氏、成長率如何計算、價差以什麼為基準,諸如此類細節就讓人傷腦筋,單是整理出可用的資料格式已經要佔去大半時間。這才只是開頭。電腦系的人常說:“輸入垃圾,輸出也垃圾。”符合格式的數字未必合乎邏輯,一個人身高總不可能小於零,年齡總不會幾千歲;如此篩選適用的資料又會花不少手續。連數字都不易分析了,網路上浩瀚資訊幾乎以圖文居多,也沒有用戶愛填枯燥表格,怎麼辦?矽谷不少公司現在都在研究語義學(Semantics),任何能將一串文字符號轉化為含義的軟體系統,自然能領先市場,獨占商機。然而語義並不是文法;就算句法結構符合規格,就算網路搜尋可以根據輸入而提供建議,這只是憑大部分字句組合的常用性猜測,與含義還相去甚遠。

坦白講,電腦網路記憶驚人,看似聰明,其實連五歲孩子能理解的事,電腦都做不到;它可以辨認指紋,可以立體模擬一張臉,甚至可以查出這人的身世背景,卻不能判斷他手上拿的盒子,是要給孩子的禮物。人工智慧專家Ray Kurzweil曾下定義:“能有目的地消除資訊,就是聰明的第一個表徵。”其實每個人眼睛每秒鐘也捕捉了許多資料,但人並沒有‘過目不忘’地記憶這些資料,而是抓到重點,然後把其他的刪掉;所以我們看到別人能直覺地認得是誰,倒是連自己父母孩子的五官都未必能正確形容——畢竟無誤地描繪一個人幫助不大,能知道對方是誰而適當溝通才更重要;記住別人的生日血型學校成績,益處還小,能在接觸中認知對方今天很累很忙很消沉,了解對方興奮什麼擔憂什麼生氣什麼,才是日常生活所需的‘本能’。也可以說,現在電腦還做不到人類的歸納整合推理判斷。它能搜索西洋棋下一步的所有可能性,但這僅限於有固定規則的環境;人類卻無時無刻地編出新準則、更改舊條例、剔除壞習慣。思考學習,就是為了不必去累積所有繁複的資訊:一個萬有引力公式可以取代幾千年的渾天儀記錄,一種病理研究可以解釋幾萬人的不明症狀,一句至理名言可以涵蓋幾百代的跌倒站起。當然,電腦軟體仍在持續進步,今日出現無人駕駛的汽車,十年二十年後照樣會日新月異;但資訊理論並不會改變——不簡化,就不算聰明。

可惜簡化的同時,人也不斷增加新資訊,而且增加的速度比整合歸納還快。今日很多人靠知識賺錢,即使是針對每家公司的業績利潤員工薪資產品反應,資訊都已經多如洪水;何況知識還衍生更多知識。舉例而言,市場競爭會促進產品改良,但怎麼改良、誰負責改良、何時開始改良、要多少預算、是否有產權專利問題、改良後如何評量、如何測試消費者滿意程度、若達不到預期要怎樣善後等等,都是之前沒有的資訊。越上層的經理董事,越需要面面俱到,也因此大家努力開會研討查資料問專家,唯恐一點疏忽,擔當不起責任。職場以外,人還是每天面對數不盡的資訊:有房子的人會閱讀稅金貸款的項目,有車子的人會注意維修保養的要訣,有孩子的人會著重師資校友的水準,有投資的人會擔心報酬風險的變動,有電腦的人會顧忌病毒隱私的問題,想購物的人在網上不是‘貨比三家’,而是‘貨比三十家,每家三十款’。在乎的事情多,要找的資訊也更多。就算不想碰資訊,資訊一樣隨著媒體廣告氾濫、親友口耳相傳;何況很多人吸收資訊已經上癮了,不查網路比不吃飯還難熬。但是人終歸受限於腦神經科學,攝取得多,能轉化為養分麼?或者徒然耗時耗力而已?

究竟資訊轟炸下,人類想學的是什麼?又是否真學到了呢?

        我們在資訊裡面失去的知識,到哪裡去了?
        我們在知識裡面失去的智慧,到哪裡去了?
                        ——艾略特(T. S. Eliot)《磐石》,1934年